四川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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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程爆破协会关于做好参加中、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5-13 来源:本站 浏览量:

各爆破作业单位: 

        应广大爆破作业单位的请求,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拟继续适时举办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为尽快落实总队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培训的前期准备,现将下期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根据总队的计划,下期培训班培训的对象主要是省内营业性、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军队系统(含武警)已经取得《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的事业单位中报考中、高级爆破工程安全作业资格证的人员。如有愿意报考初级爆破工程安全作业资格证的也可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人员的资格条件。根据公安部公治[2012]514号文件的规定:申请高级作业证的,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同等技术职称,有8年以上从事爆破工作的经历,无重大责任事故;申请中级作业证的,必须具有工程师或同等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从事爆破工作的经历,无重大责任事故。报名参加培训的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院校理学或工学学科毕业,并同时具备经人事部门评审合格并颁发的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
        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机关的规定,凡是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发生过严重爆破事故的人和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培训和考核。
        三、按时上报培训人员名单。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认真规划和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级别和名单,并对照公安部规定的资格条件逐个对其进行审查把关,将合格的人员名单于5月18日前逐级报送当地公安机关。
        有关培训考核的具体事宜,待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正式作出决定后另行通知。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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